时间:2023-12-27 大 中 小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落实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
的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导向、发展导向,优化市场准入准营,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制定以下落实措施。
一、扩大重点领域民间投资
(一)能源领域
1.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类开发项目建设,在项目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手续办理、并网运营等方面,做到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倾斜支持建设经验丰富的民营企业参与全市抽水蓄能、集中式风电、光伏、分布式新能源及电化学储能电站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盂县、郊区2个整县试点县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建筑屋顶、交通廊道、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2023年底前建立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资源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吸引民营企业开发运营。项目原则上实行属地备案,支持民营企业自建自用、余电上网。电网企业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流程,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公共充电设施领域
3.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定,制定《阳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阳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成片区规模化建设运营公共充电设施项目并打捆办理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采取招拍挂出让或租赁方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交通领域
5.建立铁路专用线和站场、收费公路、通航机场及航空飞行营地、旅游公路沿线驿站、旅游公路沿线房车营地、帐篷宿营地、停车场项目清单,向民营企业公开推荐发布,吸引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在工可、设计以及施工各阶段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吸引满足资质要求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积极为确定的项目建设主体争取省级投资补助。2023年底前实现我市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互认与核验,积极推进与京津冀等地区跨省互认与核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阳泉公路分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6.对新建的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行业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公开透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实行与国有企业同样的价格政策、经营政策、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公共服务领域
7.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运营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发挥教育行业优势,提供政策支持,协助办理相关资质牌照,确保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平等对待,为子女入学提供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按照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床位补贴、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依法做好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工作。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所有养老机构(含网点)要向机构(网点)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人才。对民营企业依法投资运营的卫生医疗、学前教育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审均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特需医疗服务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特色化的社区专科诊疗服务。支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连锁集团化经营,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一本化改革,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前沿医学研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鼓励开展药品等性能评估和临床应用,优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推进医疗服务电子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进一步取消下放体育赛事审批权,规范赛事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赛,鼓励单项体育协会自主举办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支持新建或改扩建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等全民健身设施,以及户外运动营地、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体育健身步道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户外运动设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享受相应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文旅康养领域
12.遴选至少1个国有非文物4A级以上景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竞争性配置方式向民间资本出让业态经营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以太行一号公路沿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古村落、红色文化镇(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为重点区域,确定一批村级组织坚强有力、自然人文环境优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配套良好、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乡村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全市选择5个村作为首批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村,对盘活闲置农房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乡居康养、农事体验等经营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制造业领域
15.支持民营企业围绕省级重点产业链布局投资项目并争当省级“链主”企业,对符合省级重点产业链激励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全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全国民营500强、全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来阳泉市布局投资制造业项目,本省重点龙头企业在阳泉市布局投资重大制造业项目,建立“一事一议”机制予以支持。积极为制造业民营企业争取全省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
18.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在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优先申请国家、省自然资源部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9.落实《山西省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实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一视同仁、灵活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对支持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等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2023年底前完成工业类开发区“标准地”涉及的7项区域评价,入驻项目免费使用压覆矿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考古等评价成果。(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制定实施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基坑支护和土石方开挖的施工范围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两个阶段(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同时在探索政府投资类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基础上,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提高政银企对接活动频率和质量,抢抓国家调增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机遇,积极推介申报优质民间投资项目,依法合规获得信贷资金,加强信息共享,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3.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推动重点后备企业实现上市挂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增资扩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做好面向民间投资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24.强化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间投资工作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举措,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地见效。将民间投资相关指标列入各级各相关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考核。
25.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分析调度,围绕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企沟通活动。市发改委建立跟踪调度台账,按季跟进汇总政策落地、问题解决情况,报市政府。
26.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涉及面广的重大政策要进行专项宣讲。用足用好政府系统抓落实工作机制,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情况实行清单管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兑现招商引资政策。
附件:关于印发阳泉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落实措施的通知